马华槟州组织秘书陈诠峰质疑槟州福利、爱心社会及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彭文宝是否因为心虚而针对报导其4个私人银行户口拥有200万令吉款项,而恼羞成怒起诉媒体?

诠峰认为,媒体只是负责把各方的资料传达给大众知道,这是他们的责任,因此若真的要起诉那应该起诉先发布此资料者,而不是媒体!

他续说,媒体是一个传达谘询的媒介,记者报馆只是履行其工作职责,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若消息是假的那受对付的应该是提供资料的一方,而不是媒体。

陈诠峰质问槟州政府对新闻报导是否都是秉持着同一个标准,那就是对自己有利的报导就可以接受,一旦对自己不利的就要用起诉,以达到恐吓的作用?

“我不明白槟州政府对于言论自由的标准是什么,视乎对他们不利的报导就会被标签,这样手法很纳粹。”

他认为彭文宝若是清白的,那应该大方接受审查,因为清者自清。但若像这样一直搞一些小动作,试图转移视线或煽动民粹,打压媒体的做法实在是不能被接受。

最后,陈诠峰也促请槟州首长林冠英及彭文宝要记得,贪污不一定是指拿人钱财,哪怕你利用职位之便,签署任何有利于对方的文件,那也是一种贪污(滥用职权)。

“这次受害者是那些无辜的村名,但我不懂为什么州政府可以置身事外,若无其事,并且极力将彭文宝打造成受害者,以捞取选票!”

他强调在这启事件中,“槟州首长林冠英的一句道歉是不够的。当地人民要的是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