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马华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今日发文告表示,她对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说政府同意修正联邦宪法第12(4)条款,即涉及18岁以下孩子改教课题的部份,以“Parents”取代“Parent”的字眼,以解决改教争议的说法表示欢迎。

“谢谢首相署部长的说明,进一步证明了内阁针对父母其中一人单方面更改孩子宗教的鲜明立场,这也是马华总会长及其他内阁成员理性开明决策的结果。”

周美芬表示,马华呼吁所有各州政府配合中央政府的决策,维持或修改州的相关法令,以符合中央政府的决策,划一全国对有关课题的处理方式以解决争议,免除了中央与州政府政策出现互相抵触的问题。
                       
“我们呼吁凡法令和中央决策违背的州政府尽速修改相关法令,任何18岁以下孩子改教问题都应由父母双方决定,这是对父母双方权利的尊重,对于促进家庭父母共责和谐有实质的价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