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法律局谴责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干预司法独立和破坏我国三权分立体制。

该局主任吴健南发文告说,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劳勿斯和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阿末日前因马哈迪施压下呈辞,该局对此感到非常震惊和不满,施压举措与违法革除法官行径无异,此举明显干预上述体制。

“不管施压基础是什么,马哈迪以不主动呈辞则将被革职的口吻来达致目的的举措,与1980年代他革除联邦法院前主席敦沙烈阿巴斯的行径可说如出一辙。”

吴健南认为,即使律师公会过去也基于不满前朝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通过增设法官一职让该法官超龄获续任,而质疑其职位的合法性,但至少律师公会是通过法律框架的合法管道和程序,通过法院的法律诉讼作出挑战。

“作为三权底下的执法单位最高领导,首相应对司法单位最高领导法官的职位革除事宜更为敏感,一切必需根据联邦宪法行事。”

委任革除程序有区别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25条款和一般民主先进国的惯例,法官的委任与革除程序存有明显程度的区别。虽然在委任阶段,首相确有权向最高元首建议人选,但不代表首相是法官的直接上司,或能随意被首相革除。

“反之,要革除该法官职务,需通过设立法官仲裁委员会调查有关法官是否涉及不当操守,并向最高元首作出建议。”

他说,若要更透明处理,马哈迪也可考虑援引宪法第127条款,在不少过四分之一议员的动议下,在国会探讨有关法官的行为操守,让朝野政党议员有机会共同参与辩论。

“上述法律保障皆是为了巩固和捍卫三权分立体制,让法官受委后能站在安稳和独立的岗位上审案。”

勿与高官调动混为一谈

吴健南说,该局无法认同一些舆论把上述法官人选的调动与近来一系列执法单位高官的人事调动,包括各部门秘书长、政府相关公司总执行长乃至总检察长等混为一谈。

哥宾星古拉应表态

“要知道,后者职位的调动皆是属于三权体制底下的执法单位权限,该局不会质疑有关首相作为执法单位最高领导的相关合法任命权利。”

该局呼吁希盟内阁一些资深律师,包括哥宾星和古拉,对是否认同首相上述举措表态及确认是否将有关重大议题带到内阁会议里讨论。

“若没有,证明一众希盟各成员党的内阁部长皆成了马哈迪个人决策的橡皮章而没获得尊重。显示他们作为部长的权限,连政府顾问理事会主席敦达因也不如。”

吴健南也要求律师公会尽速对此议题表达专业立场。

来源: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