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杨美盈就雪州马华千百家村土地事宜对周美芬所作出的诬蔑性指控新闻发布会全文

 1. 我带着沉重的心情和深深的遗憾召开这项新闻发布会。

2. 尽管我对行动党百乐镇州议员杨美盈所发表的谎言保持耐心和沉默,希望避免与她展开任何没有生产力和没有意义的争辩,但是她却选择一再的重复发表他们具有恶意的谎言。

3. 我曾经希望杨美盈和行动党会对什么是事实,什么是虚构,对是非对错有自觉性。我曾经希望他们具备良知,不要过分的诽谤我,恶意地攻击我的诚信。

4. 在咨询了我的律师之后,我接受律师的建议,决定就杨美盈通过一则视频诬蔑我曾经于2006/07年期间协助雪兰莪州马华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一块土地,并强制驱逐居住于该地段的非法屋居民的虚假指控采取法律行动。

5. 在有关视频中,杨美盈刻意恶意地发出以下诽谤/中伤和/或诽谤或虚假的言论:


a) “。。。因为之前我们的印象,对周美芬的印象,我们都会觉得,她虽然是马华,可是她可能还是算是名声比较好的,结果发现到在她做国会议员的时候,竟然她种龙珠果的地就变成,变成马华的地。”


b) “如果他们真的有良心的话。。。希望她自己良心自责” 。


她的上述言论表达和/或暗示,明显有意的让公众广泛地理解为:


a) 我不符合我的身份,不道德和不可信赖;


b) 我在担任国会议员期间滥用权力,同时我贪污和/或做了一些
违反法律的事。


6. 她在上述视频中所发表的声明:


a) 与事实不符,无理取闹,虚假,完全不能被接受;


b) 远离真相,歪曲事实,轻率,蓄意,恶意,旨在打击我的公众形象和声誉;


c) 蓄意让公众对我产生仇恨,蔑视,嘲讽或嘲笑。


7.她的指控是虚假而具有不良动机,恶意和歪曲事实以制造我不道德和行为不当的印象。


8. 她的指控主要是为了取得廉价宣传,通过煽情,对我个人进行政治与人身迫害。


9. 我谨此严正声明,我既不曾是县土地委员会的委员,也不曾是州行政议会的成员,不曾在当时(更明确的是说:不曾在任何时候)参与任何决定,也没有权力批准任何雪兰莪州政府管辖的土地。


10. 非常不幸的是,潘检伟身为两届国会议员竟然如此无知和一窍不通。他竟然不了解州行政事务的基本操作事实和国会议员的角色。所有的土地事务隶属于州政府的管辖权和权限,国会议员从来都不是县土地委员会的成员。


11. 我已指示我的律师采取行动阻止潘检伟继续重复发表针对我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