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法律局支持和欢迎内阁日前所作出的决策,即决定修宪把国内选民投票年龄从21下调到18岁,认为此举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大马的民主选举发展和公民社会进程。

该局主任吴健南也呼吁所有朝野政党国会议员不分党派,站在人民和国家共同利益的大前提下,在国会支持通过有关宪法法案的修改。

吴健南进一步指出,此举也有助于划一国内法律有关于成年人的法定年龄标准定义。因为根据即有的合约法或儿童法令等,皆把儿童定义在18岁以下。也就是说只要超过该法定年龄,则被视为有能力为自己做独立决定或承担法律责任的成年人。

他也呼吁民间社会以开放和开明的心态,去肯定和尊重任何超过18岁的青少年的投票能力,而不该质疑他们的心智成熟度或对政治议题的掌握。

“要知道,年龄并非评估一个人的成熟度的唯一标准。不管是18岁或81岁,也不见得有关人士就一定心智成熟或不成熟。在一个民主社会,我们主要认为超过18岁的青少年,普遍上已有能力跟其他年龄层的成年人一样,为自己的决定作主和承担责任。”吴健南进一步指出。

他也呼吁内阁随着这项投票年龄年轻化的改革后,也要尽速落实地方政府选举。两者其实息息相关,因为一般最直接影响青少年生活的政府单位就涉及地方政府权限,包括社区的卫生管理、公共交通、基础建设、针对弱势群体的福利援助等管理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