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内政部长慕尤丁日前公开跟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唱反调,强调大马政府是否把淡虎继续列为恐怖组织,是其作为内长在2001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66B(1)条文权限,并指总检察长无权干预。

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担忧,来自同一个希盟政府的两者所采取的公开对立立场,恐将导致有关案件陷入不确定僵局,包括有关12被告会否如期被法庭宣布释放,又或警方会否援引相关国安(特别安全措施)法令重新扣留有关被告。

该局主任吴健南指出,虽然总检察长在宪法下被赋予绝对的刑事案提控与否权利,但内长同样也有权利通过警方继续扣留一些刚被法庭释放的嫌犯。类似“放后即捉”情况在一般刑事案里并非无先例。

更严重的,由于汤米汤姆斯日前在其撤控声明所提到的其中一项重要法律基础,竟然涉及内长将淡虎列为大马恐怖组织的相关法律权限,甚至质疑其合法性,认为淡虎不该继续被列为我国恐怖组织。如今内长的公开不同调,已引发严重的执法和司法矛盾,尤其打击我国警方和政府打击恐怖主义的国内外信誉。

他也不满此案从一开始至今就被各方质疑涉及高度政治干预指控,包括涉及2名来自执政党行动党的州议员,以及日前的总检察长撤案决定竟然跟剑拔弩张的希盟主席理事会会议落在同一天,两者的时间点更是过于巧合。

这更进一步让人怀疑有关淡虎案由始至终已被高度政治化和涉及希盟各成员党至今的内部角力。包括如今内长和总检察长的撤案争执,也是有关政治内斗的延续。

该局认为,为了解决有关案件目前所陷入的僵局危机,首相敦马应作出最终拍板定案。或尽速兑现希盟早前宣言分拆总检察长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和刑事案主控官职务所涉及的利益冲突,就能一劳永逸于日后避免类似问题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