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彭亨州团秘书兼全国中委郭大雄认为;吉兰丹华团领袖代表都应该婉拒参与,由州政府主动召集的“伊刑法讲座会”,以免临场被神命教令围剿捆绑,但是,碍于宗教敏感对冲和法律约束,无法做到言而不尽,知无不言,反而选择退一步海阔天空,散场后将被误指为代表华社接受伊刑法和355法令修正案。

针对丹州政府决定伸出橄榄枝,与州内华团领袖代表择日座谈伊刑法,也是英迪拉马哥达区团长的郭氏续指出;这是一个完全不公平的平台,华团人士以异教徒的身份参与宗教专题交流,一来不具备合格身份,二来不能明白对方频频引神命宣教令,从头到尾只有承受言语打压,不幸选择沉默寡言之下,将让对方结论华社已经接受伊刑法。因此,在预料现场情况随时逆转不利的情况下,华团人士没有必要节外生枝,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纷纷成为伊刑法的促销者。

事实上,华团人士经过多年探索求真,早已认定“伊刑法绝对影响非穆斯林权益”,不过,回教党领袖议员却以神命教令作为依据,企图改变宪政,颠覆宪法,这两个矛盾对冲的焦点,永远不能解套,更妄想通过一场简单的座谈会,去解决伊刑法的争议和对决。华裔华社其实已经多次点出,伊刑法以宗教信仰为理由,强硬取消受害者和其他目击证人上庭作供电资格,肯定是违反宪法的事情,然而,很不幸的是,神权人士奉神令宣教条,绝对不能接受这样的论调,因为自古以来他们都在坚持,人类制定的联邦宪法原本不应该存在,即便已经相安无事运作59年,也必须即刻让路给可兰经和圣训。

因此,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论述基础,神权教令对比人权民主,神权人士绝对不会接受民主和人权的论述,华团人士质疑辩驳反击,随时犯上亵渎宗教的罪名。我们希望,华团人士深之慎之,不要轻易参与什么对话交流,在全国各地的立场必须统合凝集,以免节外生枝,影响华社抗争伊刑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