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首长林冠英“恶人先告状”,在涉及公共利益的课题上如同无赖般耍赖,还不惜公开撒谎,扭曲他人的问题然后自问自答,再借弄虚造假和偷龙转凤的手段去指责他人撒谎。

林冠英口口声声一再说说我撒谎,可是,依据他昨天的文告所谓的‘魏家祥撒谎和虚假言论‘,当中很多都是林冠英自行扭曲的或者造假出来的,明明林冠英弄虚造假来撒谎,却还如此不知廉耻的反用来指责我造假撒谎,我在此要郑重反驳并促他收回言论!

我感到纳闷的是,难不成林冠英患上了“人格分裂症”或是“妄想症”,因为他如今面对的窘境以致需要撒谎掩饰,皆因他自己过往的言论所致,再不然就是他现在的谈话跟以往的谈话南辕北辙造成的,堂堂一州之长沦落到公然撒野耍赖,实在叫人担忧他的“病情”已到“病入膏盲”的严重地步,槟州人民的命运和利益堪虞。

我过去的言论都有出示证明加以佐证,而不像林冠英那样信口开河的扭曲我的言论,今天我就不厌其烦的再次举证反驳他的弄虚造假,也让大家对比林冠英的言论,了解看看他不择手段到什么程度。

(一)林冠英指我声称Zenith 不正当地取得合约,事实上,他们在公开招标中赢得合约。

林冠英必须出示证明,我几时说过‘不正当’取得合约的话?我原先提问的是,为何Zenith Construction于2011年8月22日才成立,却于2011年11月14日就被邀请出席工程预审阶段(Pre-Qualification for request for proposal)?这家公司为何能够在槟州招标委员会发出征求建议书(Request for proposal),即2012年7月6日之前一天筹组财团公司,里面竟然还包含两家中国实力雄厚的建筑公司—中国铁建和北京城建,总缴足资本达45亿4920万令吉?我提出质疑,他却说我指控Zenith不正当取得合约,然后说该公司是通过公开招标取得合约。如果林冠英认为这两个阶段都叫公开招标,请出示所有这家公司得标的审核资料与会议纪录。

【相关帖子:https://www.facebook.com/weekasiong/posts/10156028990462270

(二)林冠英指我声称一家服装公司竟然要筑路道隧道,事实上,主要承包商是中国铁建公司,世界上最大的建筑公司之一。

从我今年1月发表的言论至今,都是在于为何专为海底隧道和三条大道而设的特殊项目公司(SPV)的股东可以随意更动,而林冠英却自己说任何人都可以投资,甚至认为主力业务在服装业的公司也可以投资。同时,中国铁建原本是组成SPV的财团成员,这点也是槟州招标委员会自己宣布的,看回《珍珠快讯》便懂,也因此才有总缴足资本45亿令吉之说,林冠英自己过后重复了四次有关SPV的缴足资本45亿令吉,过后就只说中国铁建是承包商,2018年变成一家在2017年面对着账面亏损的服装公司成为SPV股东,这难道没问题?这家服装公司VOIR之后改名Vertice Berhad并持有SPV13.21%股权,其主席再鲁正是Zenith Construction集团执行董事,而且还承认Vertice Berhad会获得兴建海底隧道的部份合约,那么我当初的质疑是林冠英如今的‘虚假言论’吗?

http://www.enanyang.my/…/%E3%80%90%E7%8B%AC%E5%AE%B6%E3%80…/

【相关珍珠快讯的链接:https://www.facebook.com/buletinmutiara/posts/608368049180649

【林冠英四次提到45亿缴足之本的链接】
2013年3月7日: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175435
2013年3月9日:https://lgesinchewcolumn.wordpress.com/…/%E5%8E%86%E5%8F%B…/
2013年3月21日:https://dapmalaysia.org/cn/statements/2013/03/21/4895/
2013年4月11日:http://www.kinibiz.com/…/%E2%80%98we-will-not-be-a-%E2%80%9…

(三)林冠英指我声称中国铁建的角色毫不相关的,因为它不是主要的股东,事实上,中国铁建与Zenith一起,与州政府签约关系,成为这项工程的主要承包商。

我何时否认过中国铁建是承包商的事实?又何时讲过中国铁建角色毫不相关?我一再强调,林冠英和槟州政府原本的言论是中国铁建是股东也是承包商,如今却变成只是承包商,然后中国铁建签署的承诺确认书只是附件,不是林冠英出示有印花盖章的初步合约正式内容,因为初步合约本身是SPV跟槟州政府签署的,而中国铁建不是股东,没有直接关系。这点从中国铁建口中已获得证实,也就是从没跟槟州政府有直接签约的关系。倒是我追问的,林冠英在2013年两度说槟州政府不只会跟SPV签约,还会跟SPV股东个别签约,一下子说五家一下子又说四家,不管如何,也就是理应有两份文件合约,那当初说的‘个别签署(individually)’的文件合约何在?尤其说到跟五家公司个别签约,当中的五家就肯定包括中国铁建,请林冠英出示槟州政府和中国铁建个别签署的文件,兑现他自己的承诺。

【有关视频:
1. https://www.facebook.com/weekasiong/videos/10156031835252270/
2. https://www.facebook.com/weekasiong/videos/10156031801522270/

(四)林冠英指我声称中国铁建确保工程完工的承诺确认书是不合法的,因为中国铁建的承诺并没有盖上印花,事实上,上述合约已经盖上印花,而中国铁建的承诺是合约的一部分。

我又几时说承诺确认书不合法?我是说承诺确认书没有印花不具法律效力,但不能偷龙转凤、偷换概念说我指承诺确认书不合法。再者,承诺确认书不是合约正式部份,它只是附件,我的原意是如此,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今天转述中国铁建两位高层领导的声明时,也说承诺确认书是附件,跟槟州政府没有直接签约关系,偏偏林冠英就非得把它当作是合约一部份。不是合约正式内容,而只是附件,合约的印花盖章就不能跟承诺确认书相提并论。

【我上一次专门讲印花的中文视频:https://www.facebook.com/weekasiong/videos/10156029218442270/
【中国铁建2018年2月5日澄清:http://www.chinapress.com.my/?p=1168050

(五)林冠英说,我继续撒谎声称现在槟城政府将这个价值63亿令吉的道路及海底隧道合约颁发给成立只有82天的特别用途公司(SPV),这家公司也没有州政府所说的45亿令吉缴足资本。

我当时说ZENITH CONSTRUCTION在2011年工程预审之前的82天才注册,最后却成功得标,而无论是ZENITH CONSTRUCTION还是该公司之后与其他公司共组的中标财团,都没有所谓的45亿令吉缴足资本,我到底哪里撒谎了?ZENITH CONSTRUCTION 在2018年1月22日在官方查证下而得知的缴足资本,只有1500万令吉,而槟州政府自己定下的招标标准,最低缴足资本必须至少是项目总值的6%,比公共工程局定下的最低门槛高出一倍,用在海底隧道计划上也就是至少3.81亿令吉的缴足资本,这如何符合标准又还可以通过工程预审?况且,中国铁建由始至终都不是组成SPV的联营财团成员,那么SPV就不可以被说成也不可能有45亿令吉缴足资本,这点连林冠英最近都已经承认,中国铁建不是SPV股东,那么我说SPV没有45亿令吉缴足资本,哪里撒谎了?林冠英分明就是公然含血喷人、诬赖、诽谤!

【有关视频:https://www.facebook.com/weekasiong/videos/10156031835252270/
【请看附件】

(六)林冠英指我还说,槟州政府错误陈述槟城海底隧道公司的股东,因为中国铁建和北京城建从来不是股东。这是不对的,因为北京城建原本是股东,但是他们后来被允许退出。

我从来没有说过北京城建当初不是股东,林冠英不要把他妄想出来的事情套在我的身上,他分明是弄虚造假来诬赖我!更甚的是,2016年9月6日,林冠英强调北京城建不在SPV里面不影响工程时候,他自己亲口说过‘北京城建只是其中一个承包商‘,是他自己没把北京城建当作是股东!今天他无赖到诬赖我不曾把北京城建当股东,这还不是恶人先告状?再来,根据2016年8月到9月的槟州政府、林冠英和ZENITH CONSTRUCTION的言论,北京城建不是自己要求退出,而是联营财团寻求槟州政府同意下,下令北京城建撤出财团的。这是林冠英2016年9月6日出示的财团信件中列明的,林冠英2018年2月4日的文告,说北京城建被允许退出,是偷换概念和误导。

【有关视频:https://www.facebook.com/weekasiong/videos/10156031801522270/
【2016年9月6日新闻链接:http://www.theedgemarkets.com/…/%E4%B8%AD%E5%9B%BD%E5%8C%97…

(七)林冠英指我说Zenith Consortium 并没有达到最低缴足资本3亿8100万令吉的需求,这是错误的,他说我完全忽略了Zenith Consortium 是通过公开招标获得合约的。当公开招标委员会是由州秘书负责领导由其它公务员组成,何来槟州领袖从中获得数千万令吉的回扣?

我说的是如今的ZENITH CONSORTIUM不符合最低缴足资本3亿8100万令吉的需求,我也说这个财团当初得标时,并没有如林冠英和槟州政府说的45亿令吉,其他的就不是我的言论原意,请问,针对我再次强调的这两点,哪里错误?再来,我没有说槟州政府领袖获得数千万令吉回扣,这是媒体报道说的,林冠英不应该刻意的在这里提及,却又没有把事实讲清楚,存心误导群众认定有关回扣的言论是出自我口。

(八)林冠英指我说Zenith Consortium在2013年被颁予合约时,正面临财务问题。对此,槟州政府无法代表有关公司回应,但由州秘书领导的槟州公开招标委员会在当时做了正确的决定,因为事隔五年后的今天,这家被指曾经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还在继续操作,没有破产。

林冠英以联营财团至今5年都没有破产作为证明联营财团的财力。这是非常可笑的,州政府当初是基于当时的投标公司财力和技术作为颁授工程的标准,还是他原来的做法是先颁布工程,然后再看得标者在成立5年后有没有破产作为颁授标准?再来,我之前所说的是,ZENITH CONSTRUCTION的2013年稽查报告指该公司财力不理想,这是公司稽查报告里所指出的。有会计师资格的林首长,到底明白不明白?可以明确回答吗?

【请看附件】

(九)林冠英指只有我才会说必须在合约的每一页盖上印花、合约才具法律效应。他也说这也是为什么我故意不为自己说谎道歉,因我一时说合约没有盖上印花、一时又说中国铁建完工的承诺不具法律效应因为文件上面没有盖上印花。

我几时说过必须在合约每一页盖上印花,合约才具有法律效应?我是说承诺确认书是附件,不是合约的正式内容部份,因此,属于附件的承诺确认书本身没有盖上印花,不具有法律效应。不能因为合约本身有印花,就此把承诺确认书等同视之,也盖上了印花。”

【当时的视频链接:https://www.facebook.com/weekasiong/videos/10156015131952270/

(十)林冠英说,总之,有了中国铁建签署的合约,加上印花,这就是整项工程背后多家公司拥有缴足资本45亿令吉的正当性,并合法地承诺这项计划将会完工。

林冠英言下之意是,只要中国铁建在合约里面有份签署,不管中国铁建是什么身份,中国铁建的资本就可以被当成是签约正式对象的缴足资本?也就此证明他当初混为一谈的45亿令吉具正当性?这简直就是强词夺理,为了逃脱当初混淆视听和误导人民的罪名而自圆其说。如果林冠英的歪理站得住脚,难不成要说也有份在合约里面签名的槟州政府,其储备金和全槟州属于槟州政府的资产,也可以当成是SPV的缴足资本?再者,依据林冠英的说法,是否就是只要当时签约了,不管得标者接下去怎样改变,哪怕缴足资本只剩下2650万令吉,远不及公开招标时制定的最低要求,一样都还是正当吗?

(十一)林冠英说,三条道路及海底隧道是马来西亚选举历史上第一次在2013年大选前夕公布,让人民来决定他们是否支持这项减缓交通阻塞的计划,他们可以通过投票选择是否支持上述计划,或者把当时的民联政府踢出局。

林冠英的言论是否间接的承认,2013年3月和4月,槟州政府和他自己,刻意把承包商身份的中国铁建资本,在违反常理的情况下,当成是得标公司的缴足资本来混淆视听,就为了得到人民的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