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由于我国第三波冠病疫情蔓延,使得全马许多地区必须重新实施有条件行动管制令,许多地方更是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消息。

马青中委兼社会运动局主任邢智立律师提醒民众,在接获任何关于新冠疫情的消息时,必须先求证及过滤,以免在散播不实消息的情况下,被当局检举,惹来无妄之灾。

 卫生总监每日汇报之后,总会有很多小道消息传出,指一些特定地方有确诊病例。一些民众更是杯弓蛇影,只要看到一些场所在进行消毒,又或者有警车或救护车出现,就会将照片和一些自己的猜测上载到社交媒体,然后引来大批民众的分享。这些尚未有官方确认的消息,都可能是假消息。假消息会造成民众的恐慌,甚至使得一些商家生计遭受重挫。 

除了社交媒体上图文并茂的贴文外,我们也常接到一些民众转发的语音信息,内容在查证后都属于不确实消息。民众必须晓得,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若在社交媒体散播假消息,是可以被当局提控,若罪成,其刑罚最高为罚款5万令吉,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在疫情当下,所有民众都被要求遵守政府所制定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以便在新常态下进行日常活动。虽然即时分享资讯源自于自己的一份善意提醒,但是制作或散播分享不实消息可能会造成他人的困扰,最终还可能会为自己惹上官司。因此,我想提醒民众在分享任何资讯前,应该浏览政府相关网站核对,或到 www.sebenarnya.my 网站参阅。